(五)认真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全市公路无“三乱”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继续加强对收费公路和治超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坚决纠正变相罚款创收的行为。二是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各级政府要对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存在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或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等现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利用节庆活动从中牟利,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继续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政策,认真清理“特权车”、“人情车”。认真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的问题。认真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五是认真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坚决纠正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及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建设现代新昆明、构建和谐昆明提供有力保证。一是要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责任。二是要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热衷于文山会海,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其他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加强评议的针对性,增进评议的科学性,突出评议的实效性,努力取得评议工作新成效。四是要继续办好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我市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五是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大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对机关效能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控,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现代新昆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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