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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6年度昆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6年度昆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决定
(昆政发〔2007〕20号)


  2006年,我市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行业、单位和村。为表彰先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昆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程序,在各有关单位申报和县(市)区文明办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文明委审定,市政府决定:命名昆明市审计局等3个行业为2006年度昆明市文明行业;云南省人事厅机关等282个单位为2006年度昆明市文明单位;五华区沙朗乡大村等87个村为2006年度昆明市文明村。

  希望被命名的行业、单位和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速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去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用五年时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是创建工作的开局之年,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开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局面。

  二○○七年四月十日

2006年度昆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活动命名表彰名单

  一、文明行业(3个)

  昆明市审计局

  昆明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

  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二、文明单位(282个)

  五华区(30个)

  云南省人事厅机关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云南省粮食局机关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

  民盟云南省委

  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翠湖派出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中路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昆明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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