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7〕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昆明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06〕21号),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切实解决当前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
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7〕54号)和省环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07〕202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及昆明市环保大会精神,围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开工建设项目等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开创“十一五”环境执法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一)在2006年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排污口实施取缔的基础上,巩固取缔成果,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