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7]7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斗门区交通局:
现将《珠海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清理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悦松
副组长:关小帆 周慧珍 黄文忠
成 员:杨敏声、陆根祥、周国庆、李家平、刘万明、贺卓娃、沈保光、李仕荣、刘伟东、赵贤广
各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经营、车辆维修(含驾驶员培训)等分类设立清查小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各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