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三优三化”要求,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全新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健康的旅行环境。同时,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班车(船)运输正点率,增设售票窗口和网点,组织上门售票,延长预售客票,开展异地代售、往返联票业务,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对车、船、公共场所严禁播放趣味低级、庸俗及黄色录象、录音,切实搞好交通文明窗口建设。
(三)做好春运运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客运站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明码标价。在售票处公布票价的计算公式、各车型基价、春运期间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保证同一条线路在同一天内执行同一票价;并设立票价问询台、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解释,印发安全乘车等须知宣传资料,提前发布交通信息;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意见箱,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
六、严格落实春运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必须安排领导和职工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春运的日常工作。遇紧急事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各级管理部门也要安排人员值班,向社会公开值班和投诉电话。
各单位成立的春运领导小组及其春运办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宣传人员名单、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以及本单位春运值班人员安排表,应于1月31日前报市交通局春运办。
七、做好春运宣传、统计和总结工作
(一)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春运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曝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行为和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者。对于被曝光的违法行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跟踪、落实,严肃处理。
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春运信息,有关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于2月3日前报局春运办(联系人:郭健生,电话:2266883,传真:2263533),至少每周向局春运办报送一次春运动态情况(包括春运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春运信息工作将作为春运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一个条件和考核指标。局春运办至少形成5篇以上专项材料报省厅春运办,或拍摄一些短片,通过电视台进行宣传,有关信息材料应及时上报,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