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放“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户。今年我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继续发放“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的发放、回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清册”所登记的农户,以及每一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按每亩10元的标准将补贴券按时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项目区农户凭补贴券到中标企业约定的售种地点购买种子。农业部门要派人到每个供种点现场监督,指导农民按供种清册足量购买种子。供种企业要严格按照小麦良种招标和供种合同所规定的品种、价格,以及供种清册中核定的补贴面积、用种数量等计算购种款,补贴券按券面价值等额抵顶种子款,余额由购种农户现金支付。“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发放与使用期间,各级财政、农业和发改委等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及时发放、不误农时、服务到位、方便群众。
(七)搞好培训,推广保优节本技术。项目实施县区要组织农技人员制定优质专用小麦保优节本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并印成明白纸发放到每个农户。利用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材料、广播、电视、报纸、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要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指导团,深入基层,巡回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分片包村,真正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做到良种良法相配套,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项目发挥良好作用。
(八)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规定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2006年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报帐资金支付程序。“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作为财政部门与供种单位最后结算凭证,供种企业凭“券”结算项目资金。各县区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制定的《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16号)第
十三条规定,在开标后对供种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的资金,其余30%的资金在播种后,根据供种单位回收的“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予以结算。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监督小组,确保项目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