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满分4分。发现一起未执行环评要求者扣1分,扣完为止。
十八、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满分4分。发现一起未执行“三同时”者扣1分,扣完为止。
十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满分3分。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6年)中规定的规划环评任务得3分,否则得0分。
二十、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情况
本项满分6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3分,当年应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的得3分,否则得0分。垃圾处理场建设3分,当年应建成投运的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投运或应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场已开工建设的得3分,否则得0分。
二十一、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及使用情况
(一)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比率。计算公式:征收率(%)=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
自来水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自备井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按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垃圾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征收费用的比率。计算公式: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实际征收的垃圾处理费 垃圾产生量×征收费率×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者得1分,低于90%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
(三)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使用情况
1.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污水处理费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运营得1分,否则得0分。
2.操作解释以相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
二十二、取消自备井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满分1分。当年取消的自备井数占全部自备井数80%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