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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漯政办[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发我市丰富的方志资源,充分发挥方志的地情信息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用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地方史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挖掘我市方志资源宝库,努力为实现漯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加快经济隆起、建设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前5年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全市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必须贯彻“修以致用、修用并举”的工作方针,摈弃重修轻用、重存史轻服务和“一本书主义”的片面认识,把服务现实作为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干事创业的工作责任感,推进新时期、新阶段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用志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读者市场,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地方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使史志工作成为与现实紧密相连、长期性、全方位的事业,实现志、鉴、馆、用四业全面协调发展。
  四、基本途径
  (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倡导社会用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地方志书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志书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把地方志变成各级干部的案头卷、普通百姓的家藏书,让社会各界对志书的服务功能有普遍了解和充分认识,产生读的兴趣和用的需求。要加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与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的交流,加强与兄弟地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横向沟通,组织多种形式的读志用志活动,形成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搞好用志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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