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交通委
4.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取缔利用行政手段拉赞助、搞摊派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做法。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因搞节庆活动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或从中牟利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
5.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要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文明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
6.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农委
各区市、各部门可根据本区市、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清理纠正活动。
三、不断深化民主评议工作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绩效评估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改进评议组织和方式。探索开展网上社会调查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参评单位的顾虑,力求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坚持年终评议与日常评议相结合,日常评议要把部门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并作为年终评议的重要依据。拓宽行风评议范围,除继续对综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部门进行分类评议外,还要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警、卫生监督、文化稽查、自来水、燃气、供热、公交、网通、移动、联通、电信、铁通等单位和行业纳入民主评议。同时集中开展对医院、学校的专项评议。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部署,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