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意见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意见
(厦建建〔2006〕78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厦门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更好开展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配合《厦门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自2006年7月1日起的施行,在总结我市2003年下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就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以确保培训鉴定质量、简化程序、方便生产、服务农民工、加快步伐为基本原则。
  二、基本方法与流程:
  由厦门市建设行业生产作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统一制定培训鉴定具体工作计划,以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为组织实施主体,以理论培训与现场初步鉴定为基础方式,以市鉴定站抽样复核与考评认定为工作核心,资料报送与审核发证为形式体现,使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尽快鉴定取证,实现岗位资格就位,通过培训和现场鉴定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技能操作水平。
  1、理论培训与效果认定。理论培训以统一教材要求与企业结合施工进程培训相结合。统一教材的主要内容为建筑工人职业道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一般规程、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施工现场各主要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及具体内容等。企业结合施工进程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结合施工工程特点按照施工规范、质量技术标准、安全防护要求及企业工法对工人的图纸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以及三级安全教育等。
  由企业根据培训效果务实的要求,自主选择集中授课、安排自学、工学交替、现场比武、技能讲解、岗前培训等灵活多样方式,并由企业根据有关标准对参加培训鉴定的建筑工人进行培训效果的合格认定。
  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现场实际操作质量初步鉴定技术等级。对实际操作质量做出现场初步鉴定是我市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环节,也是强化和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
  具体考核鉴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结合各工种工人专业工作年限、所处的施工生产阶段及项目进度,根据各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对工人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实施现场鉴定,并以此初步评定每个工人的相应技术等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