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乌劳政〔2007〕14号)
局属各单位:
为了在全局系统深入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深入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系统正确地宣传我们的党、宣传我们的国家、宣传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全面系统正确地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政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政治觉悟。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三爱”教育,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方法步骤
“三爱”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教育发动(3月)
1、在全局系统安排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2、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有奖知识竞赛。
第二阶段:教育展开(4--9月)
1、下发《“三爱”教育实施方案》。
2、组织党员、团员开展清明节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
3、5月,组织开展以“三爱”教育为主题的第2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系列活动,唱响“三爱”和谐发展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4、转发自治区“三爱”教育宣传提纲和发放“三爱”教育读本。
5、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唱响‘三爱’,和谐发展”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
6、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三爱”教育巡回宣讲在乌鲁木齐市的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