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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广泛深入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作风方面的对照检查工作。教育月活动中要紧密联系个人和班子的实际,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对照边改正,一时难以纠正的,要拿出纠正的计划和措施;二是深入开展对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对照检查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边学习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的填写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查情况统计表》,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三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的有关行为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要认真学习《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对照自身,强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明确行为规范,增强纪律观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购车、违规住房、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坚决纠正。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局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强 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朱文智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张江洲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艾贝保·热合曼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成富 局党委委员、市社保局党委书记

      张 旻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建华 市技工学校党总支书记

      王 涤 市社保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潘淑华 市就业局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江洲兼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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