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劳纪〔2007〕18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7月是自治区和我市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这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现从我局实际出发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方针为统领,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和领导干部下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中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深入基层,真心实意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实际行动促进各级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保证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要内容
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温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立足于宣传教育,认真抓好学习和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我局开展的“调查研究年”活动,以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始终心系人民群众,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着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着眼于解决问题,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