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范围的,每年一次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现象能及时处理。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一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
4、每周至少三次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一周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经常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每周至少三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8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9、经常检查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10、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在小区醒目处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其它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
2、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等每日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每周至少湿拖1次;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月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至少清洁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经常检查化粪池,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二次供水水箱每6个月请专业公司清洗1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小区内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
3、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半个月内清除,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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