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提高工业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工业标准化工作力度。支柱产业中80%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其中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家、省级30家;新增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600项;积极关注国际标准提案通报,力争对国际标准提案建议有所突破;争取5~8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设立在苏州;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建设一批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应用推广示范基地,使全市主要产业基本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竞争的需要,提高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地位和影响力。
(三)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重点推进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金融保险及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创建20个以上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苏州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和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形成苏州技术标准发展规划;建立适应苏州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
(二)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和检测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在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严重滞后等问题,改善技术标准信息体系的支撑条件,开发建设各类标准数据库,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服务网站,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平台,使企业能够迅速准确地对我国的技术标准进行查询和信息反馈,优化我市技术标准工作的外部环境。着力解决广大中小企业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检测水平低等问题,结合产业化基地建设,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加快建设公共检测技术平台,推动企业由被动式执行标准向结合技术创新研制标准的转变。
(三)构建与苏州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围绕苏州主要行业的主要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目标国,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全面启动苏州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实现对主要出口企业“一对一”的预警信息即时推送服务,完善技术贸易措施。
(四)研制并实施一批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重要技术标准。围绕集成电路与软件、现代通信、光电子、纳米技术、医药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特色农业等领域,重点引导支持具有一定生产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重要领域的技术标准研制。鼓励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组建各种形式的相关技术标准企业联盟,进一步引导形成相关技术标准产业联盟,培育和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的主体。争取在涉及社会环境、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我市特色优势领域的相关技术标准方面有所突破。建设一批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示范行业、企业,推进全市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