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四)编制完善企业预案。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特点,编制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要简明、实用、注重实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预案要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具体应对措施。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和改革重组改制企业的应急管理的检查和指导,明确预案的编制要求,确保应急预案的质量。
(五)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建立企业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队伍的综合能力,尤其是要提高实战能力。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在一次以上。要加强对预案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预案演练的指导,并适时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四、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和基地建设
(七)加强企业专兼职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应急队伍体系。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国家和自治区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其他企业应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对已经建有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业,其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托已有的专兼职消防队组建。涉及高危行业的中央驻宁企业都要建立起现代化、专业化、高技术水准的救援队伍。各企业要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于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方法,加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签订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协助协议企业排查事故隐患,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企业应以积极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