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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2007年12件环保实事的意见

  (六)深化以“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主要内容:一是将2007年度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作全年任务细化并分解到银川市等5市及试点的1县4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由现有的1县4区扩大到5县5区;编制2007年- 2010年自治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各市、1县4区试点地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是进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验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示范经验。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库,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垃圾污染防治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等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建成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置场、1个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工作示范点。四是组织开展国家、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建成3个环境优美乡镇和环境友好乡镇。五是落实“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资金,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今年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小康环保计划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局)对我区农村小康全国试点工作资金、项目支持。六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培训,开展农村环保知识“三进”(进乡村、进学校、进农村)活动。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保局,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
  (七)以实施宁东地区规划环评为重点,加强宁东地区环境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一是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纲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全面实施规划环评试点。二是高度重视煤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理,审核宁东地区各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督促各企业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三是编制宁东地区SO2、COD、固体废物总量控制与排放污染物削减方案,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在分配给宁东的总量之内。四是严格项目环评审批,规划的电厂必须选择脱硫效率在90%以上、除尘效率在99%以上的脱硫和除尘工艺;煤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与煤化工项目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出水水质COD必须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70%,并出台关于固废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宁东办、 银川市宁东基地管委会。
  协办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
  (八)开展以严格控制火电机组排放SO2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主要内容:一是所有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二是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各有关地区要制订“十一五”电厂脱硫计划,将现役电厂包括热电联产机组纳入“十一五”脱硫计划。三是加快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步伐。四是加强对老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特别是对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电厂要加大检查频次,确保灵州电厂1号机组、大武口电厂3、4号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转,马莲台电厂脱硫工程要在2007年6月底前投入运行。五是要加快各电厂在建的脱硫工程。对列入国家目标责任管理的大坝电厂、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脱硫工程,要建立脱硫工程季报制度,两厂必须按时完成脱硫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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