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业机械局、市财政局关于无锡市2006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锡农机〔2006〕20号、锡财农〔2006〕79号)
各市(县)、区农机主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各项支农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6年市级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建立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现将无锡市2006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级购机补贴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不包括各级农业行政、事业单位。已享受市级农机化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以下规定的机具购置补贴。
二、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和补贴数量
今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补贴耕作机械、种植机械和蔬菜林果机械3大类4种农机具(详见附件1、2)。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农[2006]39号、苏农机计[2006]11号)精神,两年内一个农民原则上只能享受购置同一类补贴机具1台,不同类补贴机具不超过2台;对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一次性购置补贴机具超过3台以上的,需报市农机局审批,6台以上的需经省农机局审批,并实行严格核实报批和担保制度。
⒈耕作机械
⑴计划补贴更新中型拖拉机150台,其中享受中央财政直补资金的江阴、宜兴、锡山共计补贴更新130台,市级每台补贴0.2万元;其它地区共计补贴更新20台,市级每台补贴0.5万元。
⒉种植机械
⑵计划补贴购置步进式水稻插秧机800台,市级每台补贴0.3万元(含配套育秧技术补贴0.1万元),补贴范围为全市;
⑶计划补贴购置乘座式水稻插秧机20台,市级每台补贴1.1万元(含配套育秧技术补贴0.1万元),补贴范围为全市。
⒊蔬菜林果机械
⑷计划补贴购置中(微)耕机100台(套),市级每台(套)补贴0.05万元,补贴范围为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