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服务目标: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到“十一五”期末,80%的社区都要开展规范有序的服务活动。
(三)“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服务
1、服务对象:育龄群众及独生子女。
2、服务内容: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与相关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关爱女性综合保险等服务。
3、服务途径:(1)当好宣传员,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群众自愿购买“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的良好氛围。(2)当好联络员,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与相关保险公司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3)当好服务员,为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群众办理“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服务,依法维护好广大群众和保险公司的权益。
4、服务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生育关怀系列保险”,逐步扩大保险受益人群,力争在“十一五”期末把上述一种或数种保险项目打造成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群众欢迎的服务品牌。
(四)“青春健康”教育活动
1、服务对象:初中以上学生(包括流动人口学生);15-24岁校外青少年(含同龄流动人口)。
2、服务内容: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青春期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青少年的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自尊、自信、自爱观念,引导他们确立安全、健康和负责任的行为习惯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服务途径:(1)社区营造良好的青少年“健康教育”环境,依托镇(街道)或村(居)服务阵地,在寒暑假期间或利用节假日请有关专家为青少年及其家长开展系列讲座和咨询。(2)在初中以上学校逐步建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内设“知识园地”并开展心理疏导、咨询服务等教育活动。(3)社区、学校、家庭紧密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以提高教育效果。
4、服务目标:到“十一五”期末,“青春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8-9月)
1、各市(县)、区研究制定各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
2、掌握各类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困难家庭的调查、核实、登记工作。
3、与相关部门、机构加强联系,研究确定各协作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方法。
4、扩大志愿者队伍,做好志愿者登记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