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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主要工作意见的通知

  (十)加强行业指导,勘察设计、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参与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做好大中型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方案评审工作,全年共参与规划评审20余次,工可、方案40余次,参与环境评估20余次,并对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完成驻京办改造方案设计、环东海域五桥景观方案等重大项目的设计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40多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完成《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和《厦门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抓好新建工程和老旧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监管工作,积极参与航空港、观音山公寓、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海峡明珠等7个项目的超高层建筑专项审查。完成《厦门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对增强全市处置破坏性地震的抗震救灾能力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继续做好建设科技转化应用工作,2006年申报为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2项、市计划16项,总预算经费达560.6万元。继续推广“五新”应用技术,制定下发了《厦门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规范“五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抓好科技示范工程,目前实施的建设部科技示范包括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城市等4个项目。完成美国能源基金建筑节能项目二期试点项目,做好三期试点计划的申报。进一步完善OA办公系统建设,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窗口软件的开发,建成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提高。
  (十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参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配合完成《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完成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价格等级标准的制订,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咨询审核中心”的作用,管好老百姓的“房屋养老金”。到年底,全市已归集公维金3.97亿元,已审核使用122万元。参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完善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召开了11场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动员工作布置会,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联合厦门日报社组织开展首届“双十佳”物业评选活动,扩大了物业管理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十二) 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着力抓好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抓好单位自查、重点检查、整改处理、评估验收、“回头看”等五个环节工作。并结合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调研,着力建立完善源头预防和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工作措施,加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有效维护建设领域公开、公平、公正良好环境秩序,促进建设管理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制定下发了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做到“两个同时”(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抓)和“七个到位”(依法行政到位、办事公开到位、执行纪律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述职述廉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查案惩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42件次,其中,上级机关转来26件次,直接受理来信16件次;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2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7件次,批评建议类的2件次;业务范围外的13件次;重复多头信访6件次,署名信访2件次;回音件1件次,查报件1件次;初信初访31件,经查部分属实1件,按期办结率100%。继续加强行风政风建设,认真做好行业纠风工作,有效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三) 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起草,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完成了《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稿)》及《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定》的起草、修改和上报工作,组织做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规定》、《建设工程保险规定》等7部规范性文件的编制起草。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完善建设执法处罚责任制,出台实施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工作,全年共清理执法依据73件、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00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27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完成新进公务员和申办行政执法证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工作,组织各类法规培训近800人次。严格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全件审查15起案件的查处,罚款金额21.2万元,协助处理建设系统各类法律纠纷和争议,受理有关法律咨询。创造性地组织起草《厦门市建设行政许可统一窗口办件规定》、《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政务公开规定》及《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设置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办事流程,全程监控办件处理。至2006年6月19日成立的半年多来,行政许可办理处共收件3077件,办结2829件,提前办结率达97%,提供业务咨询近3000人次,实现了“四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收件、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出结果、百分之百通知),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树立我局对外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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