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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主要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完善监管手段,建筑市场管理不断规范。按照三年完成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目标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担保体系和建安信用监管体系,加大拖欠工程款清理的协调督促力度,本年度继续清欠工程款1.77亿元,加上往年我市累计清欠工程款27.78亿元,完成清欠比例达98.24%(其中政府工程款清欠比例达100%),提前实现了建设部提出的到年底清欠比例达95%的要求,实现了“旧款全清、新款不欠”的目标,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厦门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建设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推行财政投融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初步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组织开展以治理挂靠承包为重点的建筑市场秩序整顿活动,不断补充和更新建筑企业信用体系的基础数据,建筑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更加有效。以重点、重要工程为重点,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全年共组织劳务管理、工期进度、合同履行等各类巡查检查726批次,涉及项目545个,实施不良行为记录进档案103家,暂停2家建筑业企业在厦承接业务资格。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完成2005年度建筑业企业年检421家,受理新申请企业68家,实施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47家、二级资质128家,外地备案企业462家。建筑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建安产值大幅提高。全市全年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316.5亿元(含本市企业在外地完成的产值55.01亿元),比2005年完成的200.33亿元产值增长57.98%,大大超额完成年度产值280亿元计划,至年底全市房屋施工面积达3611.32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695.4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124.22万平方米。
  (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制定下发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对深基坑、边坡防护、高大模板、塔吊及井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开展督促落实。继续做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监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产生再教育,全年组织29期4811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继续强化监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制度,督促落实监理责任制,有效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做好工业园区及高教园区、文体卫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水泥、商品砼、钢筋等建材质量监督抽检,确保建筑材料质量。不断完善“建工人意险”,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建立工伤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积极创造良好的建筑业用工环境。督促项目经理和施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全年未发生三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年内有42个项目获评省级文明工地,占全省文明工地的50.6%,14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1项工程通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审。
  (八)创新管理方式,建设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争取充实了人力物力,全面推行前期手续代办制,建立了项目业主报送、代办站指导、审批单位协办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代办服务,全年累计实行代办项目80多件次。逐步完善“超常规不违规”绿色通道机制,对重点项目的重要环节实行“先受理后补手续”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建设审批效率,全年共收件17009件,发放办结文件16263件,办结率达到95.63%,审批过程补件1291件次,退件415件次,补件率、退件率较去年分别下降0.03、0.17个百分点,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效率不断提高。筹备成立环东海域分中心,构建分中心远程受理、岛内岛外一体化联网互通的建设审批服务大框架,有力地支持和服务环东海域综合整治、五缘湾片区项目建设。
  (九)坚持可持续发展,建筑“四节”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大施工图设计指导力度,实行《夏热冬暧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评定指标体系》,严格把好住宅节能设计。编制6项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新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抓好“禁实”工作,推动新型墙材的应用。支持和鼓励企业生产混凝土多孔砖、加气混凝土,目前已有3家企业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量达90万方方米,有5家企业正在筹建加气砼和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有4家企业正在筹建干混砂浆生产线,还有2家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全年共认定新型墙体材料9批次63家,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10138万元,返退468个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168万元,2006年新增企业63家,目前全市符合资格的企业已达148家,推广新型墙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继续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美国能源基金项目,制定并实施50%建筑节能率的节能方案,共办理居住建筑节能备案739项,716.3万平方米,办理公共建筑节能备案361项,280万平方米,组织完成了《厦门市建筑节能工作调研报告》和《厦门市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市场调研报告》,完成“厦门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我市至2010年推进建筑节能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继续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做好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工作,全年下达计划用水指标1.35亿吨,收取加价水费500多万元,实现年节水5900万吨目标。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查堵减少水漏失1000万吨。参与拟订出台《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为加强节约用水、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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