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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泸州市“十大惠民行动”规划》的通知

  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关政策。
  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确保贫困家庭大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工作,使受助贫困大学生人数达到在校大学生总人数的8%以上。
  抓好特殊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为高中阶段及其以上教育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全市特殊教育在校生规模增长10%,在校生规模达到1600人。
  加大对口支援行动力度。每年选派110名教师支教凉山州;推进市直属学校、驻泸大中专院校对古叙9个少数民族乡的教育支援行动,每年向其提供价值10万元以上的教学物资。
  2. 2007年目标
  农村“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农村56.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继续对13.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向2.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解决0.505万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市特殊教育在校生规模增长10%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1600人;继续做好泸州生源地在校贫困大学生的国家贷款资助贴息工作,使受助贫困大学生人数达到在校大学生总人数的8%以上。
  3. 工作措施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督促各区县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为13.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积极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严格学校收费管理;扶持符合条件的民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资助贫困大学生。积极协调泸州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尽力扩大泸州生源地助学贷款总量;加强对学生的学籍和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4)抓好特殊教育。完善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扩大普通中小学招生规模,建设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
  (四)医疗保障行动(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1. “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十一五”期间,在全市7个区县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
  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和创建甲级村卫生站为重点,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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