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报道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近年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三)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四)重点报道我市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重质量安全的典型企业,积极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三、时间要求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从9月3日开始,到9月7日结束。各县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于9月14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山路30号)
联系人:杨景春
联系电话:3187656
传真:3126978
四、活动形式
(一)现场宣传。按照省内部明电关于“全省统一时间,省、市、县联动,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的要求,9月3日上午9时30分,我市在市人民会堂门前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市政府领导作动员讲话。同时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现场举行“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漯河”签名活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漯河市职业技术学院、食品中专等市直学校参加启动仪式并设立现场咨询台,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
(二)划分区域宣传。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划定区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小学校等在本单位以及市区主要街道、场所设置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和出黑板报等。
(三)媒体宣传。市、县、区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特别是宣传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在构建和谐漯河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为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漯河日报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征文比赛;市教育局举办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座谈会。同时,各县区分别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的“五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