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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漯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筹协调本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本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依法行政,协同配合。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倡导“绿色消费”、“健康饮食”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四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考核验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工作目标完不成的单位,市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应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告市政府和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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