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发〔2007〕23号)精神,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认真做好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产品的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我市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