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通知
(锡财农[2006]95号、锡委农发[2006]15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村工作办公室,江阴、锡山农林局,新区地方经贸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省级高效外向农业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农产业办[2006]6号)(请登录江苏农业网查阅),现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县)区严格按照省规定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详见附件1)。各市(县)区项目申报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上年已获得过部、省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2、关于“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的申报。各市(县)区委农办、财政局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审核,填写“2006年高效外向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以联合行文形式于6月28日前报送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各1份,同时附报项目申报书,及规定的相关证明或补充材料各12份,格式统一采用《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苏农产业办[2006]6号的附件4),逾期将不予受理。联合行文及其附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iyiping@mail.wxcz.gov.cn和wxxmx@163.com。
3、关于辅导培训项目的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农办按省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联合行文中一并申报,同时向市委农办、市财政局附报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书各12份。
4、各市(县)区需将2005年省级财政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和单个项目情况)的书面材料、电子邮件随同2006年项目申报文件一并报市。否则,省、市对有关市(县)区2006年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审核。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申报说明》
2、《2006年高效外向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