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88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与原则
(一)发展思路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重点是以市场为导向,名特优品种为重点,农民增收为目标,统一规划,增加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重点鼓励和支持蔬菜小区建设,推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努力提高蔬菜产业规模效益;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合作社组织,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当地资源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出发,突出本溪特色,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主导品种。二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考核制度,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蔬菜产业发展。三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四是坚持农民自主、政策支撑的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发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促进蔬菜产业顺利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新建日光温室5000亩、塑料大棚25000亩、中小拱棚地膜22000亩,恢复巩固原有保护地蔬菜10000亩、露地蔬菜20000亩,总计82000亩。
(二)具体目标2007年发展温室、大棚1000亩;2008年发展温室、大棚55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栽培4000亩;2009年发展温室、大棚90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8000亩;2010年发展温室、大棚145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栽培10000亩。到“十一五”末期,蔬菜年产量达到70万吨,实现年产值9亿元(其中效益6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