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市福利企业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 250 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灵活就业 290 名,每位补助 1000-5000 元,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市、区各承担 50%。(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730 名农村残疾人脱贫
1、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以直接安置、辐射、带动等方式扶持 150 名。(责任单位:市残联、)
2、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政府结对帮扶、小额扶贫贷款、项目扶持等扶贫措施中,每个村重点扶持 2 户,每年脱贫 20%,扶持580 名残疾人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市(县)、区、乡(镇)政府)
各市(县)、区劳动和保障局、农林局、财政局要按照(苏政发[2006]23 号)文件要求,从政策上、技术上、资金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三、 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带着感情做好残疾人工作,切实落实“三个一万”助残实事工程的任务,坚持不懈地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三个一万”工程落到实处,做到一人一张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 3、附件 4、附件 5),登记表保存在县级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要建档造册,逐个监督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要确保资金到位。“三个一万”助残工程纳入到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所涉及的补贴资金和各级配套资金要按照规定及时到位,保证任务得到落实。
(四)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好分解任务;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三个一万”工作,携手搭建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平台。
四、 统计、督查
各市(县)、区有关部门年底要对“三个一万”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2007 年 1 月 10 日前上报给对应的市相关部门,同时抄送给当地残联。市残联负责汇总各部门完成“三个一万”工程任务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汇报。
市相关部门将联合对各地落实“三个一万”工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
1、“三个一万”助残实事工程任务分解表(责任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