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促进和改善用卡环境。
(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007年底前建立银行卡收银员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开展银行卡收银员岗前培训,2008年奥运会之前实现收银员上岗资格认证。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实现社会事业保险方面(五险管理、医保待遇、养老待遇)的广泛应用。
(八)市卫生局
1.2007年底前所有医院的收款处都要安装POS机,并受理银行卡消费。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实现医疗收费方面的广泛应用。
(九)市商业局
加强受理市场建设,增加POS、ATM、缴费通机具及特约商户的数量,提高现有商业、服务业网点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
(十)市物价局
配合建立、完善收费定价机制;配合制订银行卡交易通讯费优惠办法。
(十一)市工商局
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引导和督促,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使我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十二)市国税局、地税局
1.2007年末实现用银行卡交纳税收。
2.与财政局一起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十三)市药监局
1.2007年末前所有药店都要安装POS机,并受理银行卡消费。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实现购药消费方面的广泛应用。
(十四)市旅游局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方法,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实现全市星级宾馆受理银行卡。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实现旅游消费(代替门票、旅游积分)方面的广泛应用。
(十五)市信息产业局
1.研究银行卡交易通讯费用的优惠办法,降低银行卡交易的通讯成本。
2.协调有关部门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督促电信运营企业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通畅,协助各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抚顺业务部尽快完成间联改造工作。
(十六)人民银行抚顺中心支行
1.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明确发卡银行、转接机构、收单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2.继续促进借记卡,稳步发展信用卡,加快银联标准卡的发行工作。
3.巩固和提高联网通用成果,实现资源共享;组织联网通用检查工作。
4.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保证持卡人使用安全;建立健全银行卡案件的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跟踪研究从磁条卡标准向芯片卡标准(EMV)转移的趋势,带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防止商业银行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卡,使发卡数量与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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