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安置职工是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和营造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一是严格依据《
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妥善做好离退休职工、在册职工、混岗大集体职工、农民协议工、工伤重病职工等安置工作。二是企业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三是要确保困难职工必需的生活费来源,确保重大节日和敏感期维护稳定所需费用的发放,确保处置突发重大事件所需资金。四是要重视市情研究,依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调整安置职工的相关政策。五是是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企业改革中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也很尖锐,要切实做好过细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争取职工理解、支持企业改革;要充分发挥企业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晓之以理,以理服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八)充分调动企业领导干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一是要切实解决改革改制过程中资源枯竭的企业领导干部无收入来源渠道的问题,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二是进一步拓宽改革改制企业领导干部的退出通道,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其推进企业改革的动力。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积极研究和探索企业改革的新路子。四是积极完善企业领导干部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国家现行政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切实有效的考核奖励制度。
(九)积极营造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环境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搞好主动服务、细节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及办事承诺制度,要依据政府批文及相关合法文件、资料落实责任人承办改革企业资产转让过户、更名、办证等各项工作。二是各部门要创造性地研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政策措施。在城市规划、土地储备、招商引资等方面要积极争取上力支持,超前研究、灵活执行、妥善运用政策处理好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相关问题。三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注重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群访事件,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对为国有企业改革设置障碍或因工作效率等原因影响改革工作的部门及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