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进一步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研究和总结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自贡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进行修改完善。各区政府及其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具备条件的县要积极争取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工作。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完善考核、考试内容和方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市府法制办、市府相关部门要在2005年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清理成果。2006年,各区县政府要开展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的“三项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透明和公正执法。市府法制办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底前制定《自贡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规定》,选择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执法层次。
(四)认真做好推进特许经营权的市场化配置工作。2006年年底前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推进特许经营权的市场化配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认真贯彻《
信访条例》,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民事纠纷。
(二)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完善信访法律制度。积极开展信访下乡、下社区、下企业、下学校活动,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行政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