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认真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认真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危险段(点)摸清家底,明确防灾避险措施。同时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采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3)和重要防治区段,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征兆、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工作部署,并在预案编制中予以说明。
地质灾害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出现临灾征兆前夕进行临灾预报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立即作出预报,按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㈣开展地质灾害巡回检查。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2006年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出汛前检查计划和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巡回检查路线。具体安排如下:
1.市-自流井区-大安区各灾害隐患点
2.市-贡井区-荣县各灾害隐患点
3.市-沿滩区-富顺县各灾害隐患点
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调查、座谈、走访、询问等方式,对列入市级预案的隐患点检查其防灾避险组织机构、监测预报、防治措施、避险路线等。
㈤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防治经验,“群测群防”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全民防灾避让及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从而增强识灾、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报体系,使每处地质灾害都有明确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将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到群众手中,切实做到管理有人、人员有责、心中有数、防治有效。
㈥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各项准备与避险工作,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大危险点进行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话等信息手段及时发布重大危险点的发展趋势预报,做好防灾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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