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内容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贡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所确定的公开内容,紧密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学习借鉴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做法,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
各区县政府重点将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报告以及人民群众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公开。
市级各部门重点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工作动态以及人民群众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公开。
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重点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营业时间、办事时限等内容,公开投诉与监督、服务保证措施和违诺责任追究的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努力创新形式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方便群众知晓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形式。各单位要巩固挂牌办公、挂牌上岗、设置固定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制定《政务服务指南》、召开政务通报会、举行听证会、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等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通过设立办事公开栏,制定《办事指南》、便民手册、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开通服务热线,举办咨询活动、宣传活动等形式做好办事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紧紧依托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大胆创新,建立具有部门特色、自贡特色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形式。
三、加快完善制度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和《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认真总结和推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要在继续坚持依申请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预公开制度、备案制度、评议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反馈回应制、民主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与利益挂钩的奖惩机制,并根据各自的职责,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或《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使我市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狠抓工作落实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2006年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2006年,市政府继续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水、电、气、公交等办事公开重点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附后)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2006年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到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督查、调研、指导。各级消费者协会要重点对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公开、假公开或走过场的反面典型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