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管理办法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查阅。
联系人:罗松林(农业类) 020-37288502,37288231(传真);
张心结(林业类) 020-81812689,81955626(传真);
刘 炜(水产类) 020-28377248,84485483(传真)。
附件:1、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2、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一览表(样式)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及米粉;甜玉米及加工品;薯类及干品、薯脯、薯粉。
2、油料:花生原粒及加工品。
3、水果:鲜果、干果、蜜饯、果脯、腌制品等。
4、甘蔗:赤砂糖、白砂糖、精制幼砂糖、黄冰片糖、黑冰片糖、方糖、绵糖、冰糖、单晶冰糖、果匍糖浆等。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
6、胡椒:胡椒、胡椒粉。
7、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
8、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9、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蔬菜干品及腌制品等。
10、南药:原料产品。
11、花卉产品。
12、草皮卷(块)、草坪植生带。
二、畜牧业类产品
1、猪:种猪、活肉猪、乳猪、猪肉。
2、家禽:种禽、活肉禽、光禽、分割禽、禽肉、禽肉制品(腌腊类、烧烤类、酱卤类、糟类、熏类、蒸类、煮炖类、炒类、炸类、汤类等)、禽蛋及蛋制品、肥肝等。
3、牛羊兔:肉牛、奶牛、肉羊、奶羊、肉兔、毛兔、牛肉、羊肉、兔肉。
4、蜂蜜、蜂王浆、蜂胶。
5、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
6、饲料及添加剂:猪、鸡、鸭、鹅、对虾饲料,猪、家禽复合预混料及浓缩液、酶制剂、益生素、其它饲料添加剂。
7、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三、海洋与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腌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鱼粉、水产调味品、内脏制品、助剂和添加剂、珍珠类、海藻凝胶食品等)。
3、渔船及船用产品、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注明:参照SC 3001-1989《水产及水产加工品分类与名称》和《2001 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农博会组委[2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