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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所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抓好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省财政厅下达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后,各市财政局要尽快将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拨付到项目县,不得截留。各地级市和项目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5号)的要求,根据当地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需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用于测土配方施肥所需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项目实施

  1.省、地级以上市两级土肥技术推广部门在负责指导项目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对技术力量薄弱的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以尽快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专家咨询系统、空间数据库。同时,做好肥料配方审核和耕地地力评价指导工作。

  2.项目县农业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包括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开展田间试验、调查施肥情况、制定配方施肥建议卡、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评价耕地地力等。同时,为配方肥生产企业提供肥料配方,搞好施肥技术指导。各项目县要做好实施规划,把实施面积、配方肥使用面积、施肥建议卡入户、土壤样品的采集取样、肥效小区试验中区校正试验点和大田示范片、示范农户的设立、技术培训、配方肥供应推广使用等任务分解到项目镇、村。

  3.配方肥生产企业组织做好配方肥的加工和供应。被认定的配方肥生产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主动配合项目县农业局做好配方肥的推广使用,制订配方肥宣传和推广方案,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记录购货人姓名、购肥品种、购货数量等信息,抄送项目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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