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农电[2006]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灾后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控,防范疫情和病虫害扩散为害
(一) 加强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按照《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植保植检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灾后疫情的监测,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 及时清理死亡畜禽和田鼠等尸体,做好免疫和消毒灭源工作。要进一步对灾害发生地和洪水流经区域进行死亡畜禽和田鼠等尸体的清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尽快组织好疫苗和消毒药物,开展禽流感、鼠疫等疫病的预防工作,组织力量对受灾地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防疫消毒,有效防止灾后疫病暴发,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按规定坚决、果断处理,坚决把疫情控制在疫点上。
(三) 加强宣传,实行群防群控。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教育民众不得随意处置和食用死因不明的畜禽和其它动物,发现异常死亡畜禽应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植保植检部门的作用,做好灾区病虫害和田鼠的防控工作,提高群众疫病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开展防疫工作,实行群防群控。
二、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 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灾后复产急需大量的种子、农药、化肥、疫苗及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对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1~2次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确保灾后复产的正常进行。
(二)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灾后我省农产品供应偏紧,价格上扬,需要从外地调入大量的农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作用,组织有关力量,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要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