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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徐政办发[2007]57号 2007年4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琴书、柳琴戏、丁丁腔、面塑、针插造型工艺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徐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智慧与文明的结晶。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徐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保护和弘扬。
  (一)扎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于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间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要在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整理出版《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和《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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