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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法;规范医院财务管理,改革医务人员考核分配机制,纠正医院和医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真实及时地公布相关医疗服务信息,落实患者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和推广正面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继续实行医疗机构的“药占比”管理制度、医学检验检查同城互认制度,大力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努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竞价采购工作,减少环节,降低药品经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药品采购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实现医疗机构医药分离的有效途径。三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秩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继续调整部分药品的价格,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继续整顿医药价格秩序,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五是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并改进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继续办好惠民医院(病房),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六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一是对基层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流转不规范、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继续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降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从严查处在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监管。认真清理核实镇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制止发生新债,建立防止发生新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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