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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组织实施《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及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贡献奖励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发规处负责)
  (七)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认真筹备全省建立工作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并实行滚动管理。(办公室负责)
  (八)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程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的综合治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八个不”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继续抓好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政法处牵头)
  (九)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考核评估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体系。继续对部分重点县(市、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开展中期抽查。(发规处负责)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十)推动各级政府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支农、惠农政策。形成部门参与、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合力。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基层计生协会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工作基础,遏制农村部分地区生育水平反弹的势头。总结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经验。(办公室、政法处、宣教处、群工处负责)
  (十一)推动建立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各处室)
  (十二)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深化“三结合”,继续推行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积极解决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宣教处牵头)

  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提高“三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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