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列席“两会”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将分别于近期召开。为做好“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确保“两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列席“两会”,及早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两会”期间,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两会”的安排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解答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安排人员到“两会”各小组听取、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的意见、建议。
(二)为便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掌握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建议和提案情况,及早做好交办衔接落实工作,“两会”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作为“两会”办理工作联系人,并在2007年1月2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迳报市政府督查办。
(三)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认为按照内容、职责范围需要变更承办单位的,应在交办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办说明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办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办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自交办会起计算)。个别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建议、提案在此期限内完成确有困难的,承办单位报经市政府督查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走访工作,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多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介绍办理工作情况,使他们从全局上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有关部门在牵头研究、论证全市重点项目、重要问题时,内容涉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要主动邀请提建议或提案的代表或委员参加,征询他们的意见。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问题和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建议和提案,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对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建议、提案,牵头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协调,积极促成问题的解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