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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实效。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2007年4月底要向市政府写出总结报告(报告直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
  单位作风整顿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办。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避免一般化、应付了事。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室要分阶段及时通报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情况。整顿建设活动结束时,选择3-5个活动开展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在市政府全体会或常务会上作汇报发言。
  3.建立社会评价机制。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为镜照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加以改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衡量作风建设的成效;人民群众满意的作风要努力坚持,不满意的要坚决克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坚持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各项制度,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在群众的支持下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进行认真梳理,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评议会,让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情况提出意见、作出评价。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学习成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阳光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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