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具体安排
此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自查自纠、依靠群众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职能,广泛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经济调节、执纪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提供公平、高效、优质的服务。
(1)坚持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2)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等。
(3)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着力解决会议和文件过多过滥、质量不高、成本较高、工作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控制达标表彰。加强审核监督,认真清理、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表彰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人事局、市经委(市减负办)、市中介办、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府法制办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5)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和团结协作意识差、工作不在状态、缺乏工作激情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及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6)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着力解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工作思路不明晰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7)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行政问责制和外出报告制度,着力解决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上班办私事以及外出不向上级报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