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07年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与贯彻《纲要》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整顿机关作风改善机关服务环境工作相结合,制定好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取得实效。2007年底,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市监察局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07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4.全面完成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三项清理”工作。2007年上半年,各区、县政府要在省、市两级政府清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三项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格认证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进必考,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五)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1.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正确认识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以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区、县政府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善矛盾和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解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按照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尽快落实到位;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的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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