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既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又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愿望的规范性文件计划,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工作的前瞻性。
2.突出制定规范性文件重点。按照“统筹协调,平衡兼顾”的原则,把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设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点,并着重围绕决策体系、执行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
3.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树立实事求是、认真严谨的立法工作作风,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职责。高度重视调研论证,将通过调研论证的项目纳入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保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4.积极探索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不仅要考虑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研究成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成本,还要研究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并尝试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评估。
(四)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修改完善《自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按照条件成熟的原则适时在荣县和富顺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各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实施《自贡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规定》(自府办发〔2006〕56号文印发),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点评分析,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交流经验及作法,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2007年底,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市监察局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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