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报名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职业均设3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学徒期满或在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或达到本职业初级培训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申报相应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的鉴定。
(二)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含10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或达到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以及医药技工学校、医药职业学校、医药中等专业学校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的鉴定。
(三)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18年(含18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含15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或达到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以及具有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鉴定。
符合初、中级和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由用人单位填报《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花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太原市学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131号,山西包装进出口公司六楼602室,电话:4220300)审查批准。
报名者需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同版1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的证明、学历证及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和考评方法
(一)根据有关规定,同时为保证从业人员达到相应的职业技术水平,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者,须先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职业技能鉴定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考核可根据工种特点分批组织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鉴定试题一律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由太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太原市药学会协调组织,由太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派遣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并指定有关专家进行阅卷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