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孤儿养育。实行集中养育、家庭领养、模拟家庭照顾、助养、代养、寄养和跨国收养相结合的多种养育方式。加强孤儿、弃婴养育机构建设,全省各市(州)建成1所集养、治、教、康、训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弃婴,简化办理收养证明手续。通过献爱心、结对子等方式,号召全社会来关心孤残儿童。在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的基础上,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的长效保障机制,使80%以上通过手术能够康复的在院孤残儿童实施手术。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对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生活救助。
(3)残疾人福利服务。健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机制,发展社会福利企业,完善安置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加快康复辅具技术和假肢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康复水平。改善精神病人福利院设施和条件,满足患者的治疗康复要求。
(4)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创新销售方式,加强发行监管,建立和健全福利彩票现代营销网络。完善制度,加快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确保安全运行,增强透明度,树立福利彩票良好形象,扩大彩民队伍。到2010年,年销量达到26亿元以上,为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
(七)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培育团结互助、和舟共济的现代慈善意识,营造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建立健全县以上慈善组织网络,坚持以善款募集为中心,以慈善项目和志愿者(义工)队伍为支撑,依靠党政领导、社会名流、舆论宣传,省级5年筹措近1亿元的慈善款物。建立专项慈善基金。依托慈善超市、慈善门诊、慈善药店,大力拓展慈善项目。完善和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慈善活动信息,大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促进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八)区划和地名及界线管理。完善行政区划体系,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1)行政区划。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健推进区划体制创新,逐步建立设置科学、布局合理、简洁高效、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制。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及规划,做好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市镇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省直管县体制、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地名管理。全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内容丰富、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社会各界交流交往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地名管理及服务的制度建设,规范地名管理,严格命名更名,完成2万个村名的用字读音审定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地名普查或补查工作,收集地名60万条;加强城市地名规划和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完成36个市、39个县城和100个以上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和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和全省地名信息服务网络,开展地名网站、地名问路电话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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