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鄂政发[2007]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民发[2006]190号)和《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灾害应急救援有效实施,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优抚安置改革不断深化,民间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婚姻殡葬管理等其他工作有新的进展,特别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福星工程”和周国知先进事迹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
“十五”期间民政事业完成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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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十五” │
│ 主要项目和指标 │ 2000年 │ 2006年 │ 期间平均 │
│ │ │ │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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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受灾群众人次(万人次) │ │ │ [3170.7] │
│民政部门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万人) │ 48.5 │ 241.3 │ │
│伤残人员年抚恤金(元/人) │ 1586 │ 3655.6 │ 18.2 │
│烈属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年抚恤金(元/人) │ 1507 │ 2843.8 │ 13.5 │
│接受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人) │ │ │ [2.6] │
│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万人) │ │ │ [6.2] │
│民间组织(个) │ 7300 │ 13239 │ 12.6 │
│提供住宿的民政福利单位收养人数(万人) │ 1 │ 16.4 │ 74.3 │
│ 其中:收养孤儿(万人) │ 0.28 │ 0.62 │ 4.6 │
│老年福利机构床位(万张) │ 5.9 │ 18.5 │ 22.8 │
│每千名老人拥有福利机构床位(个) │ 16 │ 26 │ 10.2 │
│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的残疾孤儿(人) │ │ │ [1368] │
│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万人) │ 1.3 │ 1.4 │ 1.5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个) │ 350 │ 6971 │ 81.9 │
│省县行政区域陆地界线联检(公里) │ │ │ [17012] │
│火化率(%) │ 80 │ 83.9 │ 2.6 │
│民政事业费支出(亿元) │ 9 │ 34.5 │ 30.8 │
│社会捐赠款物(亿元) │ 0.1 │ 0.9 │ 55.2 │
│福利彩票销售(亿元) │ 2.8 │ 27.8 │ 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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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 ]的为5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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