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调整和优化能源生产结构,优先发展调节性能优越的水电、可再生能源,积极争取发展核电,优化布局火电且坚持发展大容量机组。搞好能源供应多元化,配合国家开展石油、天然气的战略储备建设,适当发展调节性能优越的能源站点,提高能源供应的适应性和可靠保障性。兼顾经济较为发达且能源负荷集中的鄂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鄂西地区,以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能源生产、运输和消费合理配置,效率兼顾公平,提高人均消费优质能源的水平,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需求、供应与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建立全面严格的节约能源制度,完善指标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落实差别电价,用经济杠杆促进节能降耗。将主要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节能的市场机制,开辟如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电力交易等市场领域。
  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强化科学管理。特别是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搞好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划、政策和资金引导,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组织重点技术示范,提高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能源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有关鼓励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体制改革,配合搞好主业和辅业分离、新的电价机制建立等。在风电等能源资源领域实行项目法人特许权招标。对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高效能源建设、新能源开发项目,按国家要求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三)加强能源环保安全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充分考虑资源约束和环境的承载力,努力减轻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对燃煤电厂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水电站造成的生态破坏,都必须按照国家环保规范严格控制。其中,国家天然林保护区域禁止开发水电。限制开发引水式电站。
  健全能源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尤其是做好电能、电煤和民用燃气供应的应急预案与保障工作。科学利用水文气象,建立电力负荷、电网安全专业气象预测及保障系统,完善和改进水电生产与防洪调度气象服务系统,为传统能源资源潜能的发挥提供气象保障。建立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预测气象服务系统,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核电站前期工作,力争早日核准开工建设,提高对核电安全生产的预警、预报和服务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利用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的资金和技术,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积极争取清洁发展机制 (CDM)的碳交易资金。

  附件1:
  湖北省“十一五”能源供需预测表


┌─┬────────┬─────┬───────────────┬───────────────────┐
│ │        │     │       2005年     │       2010年         │
│ │        │     ├─────┬────┬────┼─────┬─────┬───────┤
│序│   类 别   │ 单 位 │     │    │自给率 │     │     │ 自给率   │
│号│        │     │ 生产  │ 消费 │ (%) │ 生产  │ 消费  │  (%)    │
│ │        │     │     │    │    │     │     │       │
├─┼────────┼─────┼─────┼────┼────┼─────┼─────┼───────┤
│ │合 计     │万吨标煤 │1932   │9850  │19.6  │2600   │13500   │  19.3   │
├─┼────────┼─────┼─────┼────┼────┼─────┼─────┼───────┤
│一│煤炭      │ 万吨  │1093   │7690  │14.2  │1000   │11300   │  8.8    │
├─┼────────┼─────┼─────┼────┼────┼─────┼─────┼───────┤
│二│原油      │ 万吨  │ 78.8  │ 980  │  8  │  80  │1450   │  5.5   │
├─┼────────┼─────┼─────┼────┼────┼─────┼─────┼───────┤
│三│天然气     │亿立方米 │ 1.76  │  4  │  44 │  3   │  39  │  7.7   │
├─┼────────┼─────┼─────┼────┼────┼─────┼─────┼───────┤
│四│电力      │亿千瓦时 │1290   │788   │163.7 │1980   │1240   │  159.7  │
├─┼────────┼─────┼─────┼────┼────┼─────┼─────┼───────┤
│ │其中:水电   │亿千瓦时 │814    │ -   │ -   │1263   │ -    │  -     │
├─┼────────┼─────┼─────┼────┼────┼─────┼─────┼───────┤
│五│其他      │万吨标煤 │  15  │1935  │    │180    │1315   │       │
└─┴────────┴─────┴─────┴────┴────┴─────┴─────┴───────┘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