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完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永胜、华坪、宁蒗县支行要积极探索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办法、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重大事项报告、金融稳定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指导和风险预警,实施有效监管和行业自律,督促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
4.严厉打击洗钱、制贩假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金融犯罪行为。由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参与,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打击金融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密切监测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异常和可疑资金交易活动,及时发现并截断违法犯罪活动赖以生存的资金链条,防止其扩大和蔓延,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四)努力营造规范的金融运行制度环境
1.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界定政府各级部门的行政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级政府部门对金融活动的不正当干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2.建立可行的政府、银行、企业合作协调机制。由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合作联席会议。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沟通渠道、达成共识、协调运作、共谋发展。
3.建立银、企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座谈会和银企洽谈会。金融机构适时向企业介绍金融改革发展情况、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企业要向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行业情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以增强互信,不断密切银企关系。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以更好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建立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支撑,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资金流动机制,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市场环境
1.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要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有效疏导银行信贷风险聚集效应。重视发挥保险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保险业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和谐丽江”等工作,不断扩大保险服务的覆盖面与渗透度,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三农”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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