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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建发〔2007〕71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管局、睢宁县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动态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稳步发展。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省建管局的通知要求比较具体明确,从监督检查的依据、内容、结论、流程和时间要求均作了安排。各单位要吃透精神,准确把握。为按时完成本次资质核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凡是于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质证书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含六县、市),均属于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的对象(其中2006年6月30日后取得资质证书的新企业可不参加)。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依据,突出(1)注册资本金、净资产(2)工程结算收入(3)项目经理(建造师)(4)有称职的技经人员数量等重点。
  三、动态核查的流程和时间安排
  (1)依据企业2006年度统计、财务报表,一、二级建筑业企业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三级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所有建筑业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年检后)于6月10日至28日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送至市建设局建管处。
  (3)由市建设局汇总后统一到省局核查。
  (4)经省局核查后再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结论加盖核查结论章。如资质证书核查结论栏盖章已满,再由省局重新打证盖章。
  四、在资质动态核查期间,企业如需要变更资质证书的,请先变更后核查。企业项目经理不得变更。
  在复查过程中如有问题困难,请与省局企管处、市局建管处联系(省局电话:025-84200720,市局电话:83908082)。

  附件:《关于做好2007年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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